问题解答
联系我们
北京博力康宁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10-8767-1126(国内)

电话:+86-10-8313-0628( 国外)
E-MAIL: 
peterwangpeng@bjboardingcard.com
jennyyang@bjboardingcard.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20号乐成中心A座5层513室
问题解答 您的位置 > 首页 > 问题解答
Question
7号令下聚合物申报登记证是不是需要降级为备案?
Answer
7号令下的登记证都持续有效,不需要重新做备案申请。
 

Question
申请人是否可以取消备案?

Answer
可以变更备案活动量为0,并在备注栏注明“不再活动”。
Question
已经办理过小于1吨的备案情形,再办理聚合物备案情形,是否同时有效?
Answer
应办理备案情形变更。
Question
目前12号令系列登记规定数量不超过6个,那同一企业的若干个物质符合系列登记的要求,但超过6个物质该如何处理?

Answer
分为两个或者更多份进行登记。
Question
可以进行系列物质的联合登记吗?
Answer
不可以,目前在申报登记软件上无法同时选择联合登记和系列登记。申报形式只能二选一。要么做系列登记,要么做联合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