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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tion
系列申报的量需要按照其中各个物质的申报量进行累加吗?

Answer
是的。
Question
某新化学物质取得简易登记证后,拟申请常规登记,在取得常规登记证后,两个登记证的年度生产量可否叠加?
Answer
不可以。
举例说明:2021年简易登记量为9T,2022年6月份获得常规登记证,登记量为100T。年度报告的时候,6月份之前的活动量是8.9T,6月份之后的活动量是99T,按照登记证的要求,年度报告中的转移数量可以是99T+9T。但是第二年开始也就是2023年开始,简易登记证作废,不可以两个登记证年度活动量进行累加的。年活动量不能超过常规登记数量的100T。
Question
对于不符合备案条件的聚合物该如何申请?
Answer
不符合第五章聚合物备案条件或者属于第五章聚合物备案排除情形的,应当按照其年活动量办理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常规登记或简易登记或不满1吨的备案。
 

Question
简易登记可以开展系列登记或联合登记吗?
Answer
可以。系列登记:同一申请人对分子结构相似、用途相同或者相近、测试数据相近的多个新化学物质,可以一并申请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申请登记量根据每种物质申请登记量的总和确定。符合要求的,申请人获得该系列登记中每种新化学物质的登记证。
联合登记:两个以上申请人同时申请相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的,可以共同提交申请材料,办理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联合登记。申请登记量根据每个申请人申请登记量的总和确定。联合登记的申请人分别获得登记证。

Question
代理协议续展是通过邮件提交呢?还是通过系统提交呢?
Answer
暂定需要邮件提交,系统没有设置提交功能。